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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就业创业援助月劳动用工法律问答(七) 劳动争议处理篇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安徽职工服务网 发布时间:2020-02-26 15:47



 

1、你知道什么是劳动保障监察吗?

2、对于劳动违法举报,劳动监察机构应在多长时间内给予答复?

3、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哪些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你知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吗?

5、你和单位发生争议后,应该到哪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6、在发生劳动争议后,你应在多长时间内申请仲裁?

7、哪些案件可以提起先予执行申请?

8、仲裁裁决是否一旦作出就生效?

9、你对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10、你因不服仲裁裁决提起民事诉讼时,被告应写谁?

11、民事诉讼多长时间能出结果?

12、对法院的审理结果不服怎么办?

附表4:劳动监察一览表

附表5:劳动争议仲裁流程表

附表6:民事诉讼程序表

附表7:民事诉讼时效及特别程序表

附表8:劳动违法案件举报书

附件9: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附表10:民事起诉状格式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哪些部门寻求帮助?怎样寻求帮助?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不是每个用人单位都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各级人民法院。另外,对企业的劳动违法行为,农民工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根据《劳动法》第79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5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你的权利受到侵害,一定要尽早向劳动部门举报或者到法院起诉。如果你不知道该怎么办,还可以向各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求助。

 

1、你知道什么是劳动保障监察吗?

劳动保障监察是一种劳动行政执法行为,是指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劳动监察部门的职责及工作程序参见附表。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1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律师提醒: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服务号码为12333,劳动者可以通过一个电话、一封举报信或一封电子邮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对于劳动违法举报,劳动监察机构应在多长时间内给予答复?

对于你的劳动违法问题举报,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不能不管不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律师提醒:这里是指60个工作日,而非60天。60个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和“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因此,60个工作日是要多于60天的。

 

3、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哪些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0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律师提醒: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4、你知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专门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案件受理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比如,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拒不承担责任,还否认曾经雇佣过劳动者,劳动者要认定工伤,首先就得先通过仲裁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比如,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在北京,但合同还没有到期,单位却要将其派往青岛工作,双方因此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比如,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或经济赔偿,因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比如,单位没有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引起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比如,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引起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律师提醒:劳动者并非一定就是指企业里的职工,非企业如国家机关(如县政府、工商局等)、事业组织(如学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团体(如妇女联合会、各种协会等)等单位的工勤人员同样属于劳动者,这些工勤人员因工资、保险等原因与单位发生的纠纷也属于劳动争议,也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5、你和单位发生争议后,应该到哪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这里所说的“劳动合同履行地”,通常是指你干活所在地;“用人单位所在地”则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两个地点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如果不一致,申请仲裁时,优先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如果你的工作地点不固定,比如负责产品维修的员工,或者经常被派往各个超市的促销员,那申请仲裁时最好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提起。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没有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律师提醒: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是不收费的。

 

6、在发生劳动争议后,你应在多长时间内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在一年的时效期间里,劳动者曾向用人单位主张过权利的(比如单位拖欠工资的,曾向单位领导要过工资),又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过权利救济的(比如曾经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再或者单位同意履行义务的(比如单位同意向你支付被拖欠的工资),有以上任何一种情形发生的,仲裁时效就中断了,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会重新计算。比如单位解雇你之后,没有给你工资和补偿,从解雇之日起1年仲裁时效开始计算;3个月后,你向劳动监察投诉,那么仲裁时效就从你投诉之日起中断,又按照1年时间重新起算,此前的3个月就不计算在内。

如果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你不能在上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的期间继续计算。

律师提醒: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劳动者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劳动者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7、哪些案件可以提起先予执行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4条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律师提醒: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8、仲裁裁决是否一旦作出就生效?

劳动争议案件通常是“一裁二审”。也就是说,你和单位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官重新审理。因此,仲裁裁决作出后,除非你和单位双方都不起诉,才能生效;只要有一方起诉的,裁决就失效了。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规定,有些劳动争议案件是“一裁终局”的,也就是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就生效了,具有法律效力。“一裁终局”仅限于两类劳动争议案件: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律师提醒:即使是“一裁终局”的案件,你如果对裁决不服,仍然有权向法院起诉;如果用人单位不服的,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能向仲裁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裁决被撤销后才能到法院起诉。

 

9、你对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非终局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律师提醒: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你和用人单位双方都可以起诉。如果你对裁决比较满意不准备起诉的,就要在15日期满后及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赔偿;用人单位不履行的,你要到仲裁委员会所在区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0、你因不服仲裁裁决提起民事诉讼时,被告应写谁?

你提起的民事诉讼的被告应当是用人单位,而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这与对劳动监察部门提起的行政诉讼不同,后者的被告是劳动监察部门所在的政府工作部门,如劳动者不服某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决定,他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告应该是该监察大队所在的人社局。

律师提醒: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而提起民事诉讼的,被告不能写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而是用人单位。

 

11、民事诉讼多长时间能出结果?

法院庭审以后多长时间能出结果,也就是什么时间能拿到判决书,实践中确实不太好判断。但是,法律对案件的审理期限是有规定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从立案那天算起,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要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要在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的案件是由多个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的,简易程序的案件是由一个法官独任审理的。

律师提醒:民事诉讼时效和程序参见附表。

 

12、对法院的审理结果不服怎么办?

你如果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可以行使相应的权利。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从接到判决书那天开始计算,15日内提起上诉的,一审判决即不会发生效力。提起上诉,可以通过原一审法院递交上诉状,也可以到原一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对二审结果不服,可以申诉,但二审判决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律师提醒: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能够当然的引起二审程序;但对二审判决不服提起申诉的,不一定能够启动再审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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