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发布时间:2022-10-10 16:19 |
一、工会法人申请登记
(一)、工会申请法人资格的条件
1、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成立。
2、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经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或主持工会全面工作的副主席。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正常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4、工会经费来源稳定,能独立支配和使用工会经费。
5、能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工会法人资格申请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后,本级工会盖章、上级工会盖章。
2、当届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结果的请示(复印件)。
3、上级工会关于选举结果的批复(复印件)。
4、工会主席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需要的材料。
二、工会法人变更登记
工会法人资格变更材料:
1、变更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后,本级工会盖章、上级工会盖章。
2、当届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结果的请示(复印件)。
3、上级工会关于选举结果的批复(复印件)。
4、变更项的批文复印件。
5、原持有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6、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三、工会法人注销登记
工会法人资格注销材料:
1、原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工会法人资格注销登记表一式三份。
2、原工会组织提出相关注销工会的请示复印件。
3、上级工会组织同意注销原工会组织的批文复印件。
4、原持有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和工会法人资格申请或变更登记表。
5、本级工会组织经费、财产清理及债权债务完结的证明。
6、工会经审会出具的经费资产清算审计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