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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向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4-11-05 11:27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工会,市系统工会,市直有关基层工会、留守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工会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心坎上,市总工会决定在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组织开展帮扶解困送温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温暖活动对象

本次送温暖对象为:市本级(含江南产业集中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市直机关,下同)及有关企业单位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具体条件是:

1、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职工(农民工);

2、职工(农民工)本人或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职工(农民工)本人或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有二级以上残疾的(有残疾证);

4、因子女上高中或大学,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5、生活困难的单亲职工(农民工);

6、遭受工伤的困难职工(农民工);

7、生活困难的退休职工(退休职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本人或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②本人或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患重大疾病的;③本人或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有二级以上残疾的(有残疾证);④工作期间遭受工伤的(有工伤证明);⑤本人或配偶2024年度因生病住院治疗的;⑥夫妻二人均患有慢性病的;⑦失独家庭;⑧其他困难情况。

8、享受抚恤金的孤寡老职工(须提供抚恤金打卡发放记录或者所在单位工会出具的证明);

9、2024年度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实事救助的困难职工以及2024年工会帮扶系统脱困(注销)的困难职工家庭;

10、因公牺牲干部职工遗属和工亡家属;

11、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职工;

12、其他。

二、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申请救助的困难职工向本人所在单位工会进行申报。

改制、破产、关闭的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病退职工、退休职工向本单位留守处申报;留守处已经解散的,向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申报(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秋浦东路75号,联系电话:2044151)。

所在单位工会调查核实情况后,盖章确认,并于1215日前将《2025年“两节”送温暖困难职工汇总表》(附件2)和送温暖活动申报材料,报送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初审、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审核,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确定送温暖对象,安排送温暖资金。

送温暖活动是以家庭户为单位的,如果夫妻双方同属市本级及有关企业单位,由一人提出申请,不得重复申请。

(二)申报材料

申请救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请对照送温暖活动具体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提供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单位或社区工会签署意见并盖章(附件1);

②低保证复印件(须有2024年审盖章)或近3个月低保流水记录;

③职工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④职工本人第三代社保卡(一卡通)复印件。

22024年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实事救助的以及2024年脱困(注销)的困难职工家庭,提供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单位或社区工会签署意见并盖章(附件1);

②职工本人第三代社保卡(一卡通)复印件。

3、职工(含退休职工)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或者有二级以上残疾的,提供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单位或社区工会签署意见并盖章(附件1);

②重大疾病诊断证明、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证明(单位或社区工会出具)、或残疾证复印件;

③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④职工本人第三代社保卡(一卡通)复印件。

4、退休职工家庭,提供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单位或社区工会签署意见并盖章(附件1);

②职工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③失独家庭的相关证明;

④本人或配偶2024年度因生病住院治疗的,提供出院记录复印件;

⑤工作期间遭受工伤的,提供工伤证明复印件;

⑥夫妻二人均患有慢性病的;

⑦职工本人第三代社保卡(一卡通)复印件;

申报材料③④⑤⑥,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5、享受抚恤金的孤寡老职工,提供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单位或社区工会签署意见并盖章(附件1);

②享受抚恤金的打卡发放记录或者单位工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③职工本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④职工本人第三代社保卡(一卡通)复印件。

6、单亲职工、因公牺牲干部职工遗属和工亡家属、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职工以及遭受工伤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单位或社区工会签署意见并盖章(附件1);

②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单位工会出具的证明;

③职工本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④职工本人第三代社保卡(一卡通)复印件。

7、其他申请送温暖慰问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参照2024年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实事救助提供相关材料

三、救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送温暖对象每户慰问1000元。

四、活动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解决好困难职工生产生活问题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精心组织,严密实施,确保困难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网络、微信平台等载体,大张旗鼓地宣传送温暖活动,与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实事结合起来,让广大困难职工群众进一步知晓了解困难职工帮扶政策,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爱。

3、认真调查摸底,严格规范申报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与职工联系,对困难职工家庭进行逐户走访,深入调查,严格把握申报条件,认真摸底真正困难的职工,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4、完善发放手续,严格监督管理

送温暖款物的发放,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注明公示的时间、地点),规范程序,严格手续,加强监督,确保送温暖款物真正发放到困难职工手中。


附件:1.《送温暖申请书》

         2.《2025年“两节”送温暖困难职工汇总表》 



                         池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4年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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